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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新疆日报记者 盖有军

  通讯员 白云峰

  受理、调解、签字、握手……12月2日上午,在奇台县城南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里,河北籍来疆务工人员王波与当地务工人员刘军两人酒后纠纷一案,经过调解员的调解,圆满化解纠纷,王波在现场拿到了相应的赔偿金。

  “人民调解确实好,方便、快捷、管用,而且不花一分钱就把我们的矛盾解决了。我非常满意!”王波激动地说。

  今年8月初的一天,从河北老家来奇台县务工的王波,与在当地同一家企业务工的本地务工人员刘军一起喝酒。酒后,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轻微肢体冲突,造成王波身体轻微伤。此后,两人多次就医疗费等费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12月2日上午,两人来到奇台县城南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奇台县城南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芦健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并迅速调查核实纠纷的来龙去脉,拟定了调解方案。之后,芦健将两人召集在一起,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理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和解,刘军给王波付了医疗费等相应的赔偿费用。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的体会是要心系群众,要依法调解,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最重要的是要把老百姓的小事当成自己家里的大事去对待,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芦健说。

  奇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美辉介绍,今年,奇台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系统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上下功夫,统筹软硬件设施,搭建起了以基层党组织为统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平台”为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纵向到底,相关部门单位横向到边的多元调解服务体系,让群众解决纠纷“最多跑一地”,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

  在奇台县,从县委书记到村(社区)“两委”成员,从“访惠聚”工作队成员到双联户长,从专业调解员到社会调解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中。

  “我们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让司法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向基层拓展,群众有事随时预约,真正做到了纠纷争议现场调解、矛盾问题家门口解决。”汤美辉说。

  今年1月,某农产品经销公司收购了奇台县吉布库镇三十户村35户村民价值478万多元的玉米。该公司将收购的玉米销售后,迟迟未向农户支付玉米款,并以种种理由推诿。奇台县城南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农户索要玉米款的申请后,及时启动调解程序,召集当事双方代表在该村召开现场调解会,最终促使该公司与农户达成了支付玉米款的调解协议,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汤美辉介绍,近年来,随着奇台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百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为此,奇台县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检察调解和信访调解5种调解组织有效衔接联动起来,形成社会矛盾化解大格局。各有关部门单位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高效化解纠纷,群众有纠纷最多跑一个调处单位就能解决,切实防止小矛盾激化成大问题。

  今年以来,奇台县各级调处组织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共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000件左右,极大地促进了奇台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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