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搞好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搞好安全生产,要从预防做起。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必须高度警惕、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不久前,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昌吉州党委相继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守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事实证明,事前预防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经济、代价最小的措施。今年以来,我州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主线,推动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有效排查整治各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了全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总体稳定。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一失万无”,谁麻痹大意谁就迟早吃亏,谁存有侥幸心理谁就可能会酿成大祸。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出不起事”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要求落实落细。
落实是最好的预防,要在实践中推进各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突出消防安全、公共安全、能源安全这三个关键领域,认真抓好措施落实。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坚持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安全生产监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运行。
防风险于青萍之末,治隐患于未发之时。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强化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立足自身实际、行业特点,持续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责于心、履责于行,从关闭长明灯、拔掉电源插座等小事做起,牢牢握紧安全生产主动权,用强烈的责任担当筑牢安全生产的“安全堤”和“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