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云哲 通讯员 葛满亮
按下2022年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回放键,与时代同行、与发展同向、与人民同心是最真实的写照、最闪亮的色彩,在昌吉大地上呈现出一幅幅聚焦中心大局、彰显人大担当的生动画面。
过去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依法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议题64项,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通过有关法规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14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46个……
一组组工作数据,生动诠释着自治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为促进全州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记录着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砥砺前行的坚实足迹。
强化政治机关属性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持续深学笃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担当。
坚持重大事项向州党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完成党委交办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以及帮扶督导等重点任务,确保州党委的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立法管用
紧跟党委工作大局开展立法
一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思维、急需先立、突出特色、管用有效的立法思路,围绕州党委关注的重点,主动适应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的新情况,加快“小快灵”“小切口”立法,使立法更好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昌吉特色。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健全完善立法调研、协商、征求意见等工作机制,制定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立法工作走在全疆前列,制定的《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是全疆首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方面的试验性立法,《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是我州城乡管理领域重要的实施性立法,《自治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的补充性立法,持续推进围绕解决问题立法、紧扣改革创新立法。
突出监督刚性和实效
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州人大常委会充分把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重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区、州党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拓宽监督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效果。
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在全疆率先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连续第四年开展“法治环保昌吉行”执法检查活动,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首次听取州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拓宽人大监督领域。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首次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代表之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接待群众2.1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
综合运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全年听取10个政府部门工作报告,对2个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围绕教育和“三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制定听取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首次听取10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全疆率先制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推动“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制定《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指导意见》,激发人大代表知政、督政、助政的积极性。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探索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新方式新路径,提升代表工作能力。
深化代表之家建设,将五级人大代表统一编组进家、常态化开展“七带头”“十个一”活动。创新开展“两长、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让来自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首次组织召开“一府两院”政情通报会,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建立州党政领导领衔办理、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牵头领办工作机制,督促承办部门严格落实“三见面”“四落实”要求,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3件议案、229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成率97.3%、满意率100%。
邀请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创新代表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精准化和实效性。全年共举办各类集中培训8次、组织代表开展宣讲活动530余次,培训各级代表1.6万余人次,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履职实效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在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体系化推进制度建设,修订、制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办法,人大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
密切上下级人大联系,共同研究推进人大工作。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州、县市人大主任定期座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具体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激发新担当。新的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凝心聚力、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建设美好新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昌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