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4日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5日—7日在昌吉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大会发言;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