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薇 文/图
如何实施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项目,使它成为人民群众完全支持的“零障碍”工程?
今年两会上,州人大代表、昌吉市大西渠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马小娟带来了《关于推行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票决制的建议》。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投票表决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马小娟认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把民生实事项目的最终决定权完全交到广大群众手中,使项目决策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上,增强了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有益探索。
“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度中,代表票决产生项目是上篇,代表和群众全过程监督是中篇,满意度测评则是下篇,三者串联形成整体全链条闭环,真正使民生实事项目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马小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