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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延长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高云哲报道:近日,昌吉州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措施,延长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至今年3月31日。

  据了解,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开展活动,鉴于各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活动未能及时有效开展,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5部门协商决定,延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和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时间。

  昌吉州个人消费者在重新备案参加昌吉州延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经销商处(不含兵团),购买备案厂家或其销售公司备案车型的乘用车新车的,按照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5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分三档享受备案汽车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2000元、4000元、5000元现金返利,同时等额享受政府现金补贴。个人消费者分档享受企业返利和政府补贴合计达到4000元、8000元和10000元;农村户籍的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皮卡车新车,并在昌吉州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的,政府按照每辆车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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