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晓芳、通讯员辛海南报道:近日,新疆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因未在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2021年度年报,被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州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以来,我州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
经查,新疆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11年设立,因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在外地,于是委托会计进行企业年报工作。近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洽谈厂房租赁事宜时,发现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才知道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2021年度年报。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振宇介绍,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法公示和报送年度报告是市场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该实施细则规定,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如果未按时年报,会有什么后果?高振宇介绍,市场主体每年年报的时间是1月1日至6月30日,所有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营业执照无需认证。未在期限内年报的,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外,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当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是可以申请移出的。”高振宇告诉记者,市场主体因未及时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后,如果想要移出,需要先补报年报。补报完成后,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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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州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以下为报送指南:
一、报送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并确保100%年报。
二、报送时间
年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三、报送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网址:http://xj.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登录可以选择个体联络员登录、CA证书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行身份认证。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营业执照下方二维码等方式,进行填报。
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
四、年报公示及更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提交公示成功,即为完成年报。已填报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社会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市场主体在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
昌吉州各县(市、分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2529315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2517180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6660315
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4502775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3230338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6859106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7223718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4-4825251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
0994-6928577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94-234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