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学良、通讯员于文萍、田栋报道:2月28日记者从州总工会获悉:州总工会、州人社局、州工商联联合决定,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
据介绍,此次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的主要对象是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新建工会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列入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清单的企业,协商主体健全、单位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园区,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园区等,确保全州已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助力全州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
此次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已建会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业务指导,增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在协商议题上内容更细化,围绕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更加合理地指导确定集体协商议题;二是在工作对象上,将在快递员等“八大群体”中广泛开展集体协商,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三是在工作区域上,大力推行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根据各行业、区域的不同情况,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