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茜、通讯员周阳报道:垃圾分类工作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为积极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近日,昌吉州制定出台《昌吉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及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规范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让垃圾分类更有“章法”。
《操作规程》充分考虑昌吉州垃圾分类现状、基础和工作需求,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与标志,以及分类投放、收集、收运、处置四个主要环节的操作规程。结合昌吉州实际,对常见的不同场所(包括住宅小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教卫生机构、公共活动场所等)如何开展垃圾分类、如何设置分类设施都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形成“指南式”成果便于县市使用。
近年来,昌吉州紧扣“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目标,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统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协调、依法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统筹,坚持以点带面与城乡一体相衔接,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州建成城镇餐厨垃圾处理厂2座,在建焚烧垃圾发电厂1座,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2个,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达到80%。自治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阜康市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
“今后,昌吉州将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源头减量,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全过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扩大前端分类投放,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为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贡献力量。”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