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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三包”政策出台一年,反响如何?

州市场监管局:对消费者的保障越来越全面

  

  本报讯 记者王薇、通讯员马瑜报道:《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新三包”)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转眼间,汽车“新三包”政策已出台一年,反响如何?3月9日,记者走访了昌吉市部分汽车4S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部分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汽车“新三包”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了家用汽车重大质量问题“7日内可退换”的规定。此外,新规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降低了退换车条件的门槛,车辆售前售后、使用、退换等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

  记者从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自2022年以来,全州各级12315受理汽车消费服务类投诉211件,同比增长100.9%。投诉内容主要为:商家未履行汽车“新三包”义务、汽车配件质量问题、汽车故障多次维修、售后服务缺乏诚信等。

  “汽车‘新三包’政策最大的特点是对消费者的保障越来越全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绕莉告诉记者,此次修订从责任主体、扩大家用汽车三包的调整范围、车辆退换、消费者损失费用范围、三包凭证内容、禁止“强制保养”、简化享受三包条件等7大方面,聚焦维权新亮点,特别是提出的“质量问题7天内可免费退换车”等相关规定,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记者走访了昌吉市部分汽车4S店,发现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大多都没有因为新规出台而改变消费方式及行为。

  “自汽车‘新三包’政策实施以来,消费者也非常关注相关内容。”记者问及汽车“新三包”政策是否对增加销售量有推动作用时,新疆昌吉汇京昌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赵俊元告诉记者,从近几年该公司销售数据对比来看,新规对汽车销售并没有大的影响。在新车交付时,该公司工作人员都会主动告知客户汽车“新三包”相关规定,但没有拿汽车“新三包”政策做噱头进行宣传。

  赵俊元认为,产品的品质是执行汽车“新三包”政策的关键环节。对于汽车经销商来说,应做到理解好、执行好、利用好汽车“新三包”政策。对消费者来说,汽车“新三包”政策更好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有业内人士说,一般汽车经销商都会采取反复维修来解决问题,确实不能修复了才会提供换车服务。部分车企自发承诺的退换货约定,大多为提振销量的短期促销政策,或只针对个别车型。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汽车“新三包”责任分担仍存在一定争议。

  在记者走访中,有60%以上的消费者表示,购车时不清楚汽车“新三包”政策的具体内容。即便是对新规有所了解的消费者,在车辆出现问题时,由于对汽车专业知识的缺乏,也无法自行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三包”条件,也容易被汽车4S店敷衍。

  “车辆和家用电器不一样,家电一般买回家就放在那里不动,而车辆出现问题,可能还受到驾驶环境、使用方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昌吉市民张先生说,这样一来,一旦车辆出现问题,责任界定就比较麻烦。

  绕莉认为,交付合格产品是经营者的合同义务。汽车三包是后合同义务,适用前提是汽车制造商与4S店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质量合格的汽车产品。如果交付的汽车质量不合格,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法定责任。

  绕莉表示,我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强化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对故意拖延、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商家,最高罚款提至50万元,并将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家用汽车出现三包责任争议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汽车厂家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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