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 昌吉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0






低保救助受理审核“州内通办”

我州范围内村(居)民申请低保将不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本报讯 记者马晓芳、通讯员卢华报道: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办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我州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受理审核“州内通办”工作,自今年3月起,在昌吉市和阜康市试点启动,至8月底前实现全州全覆盖。

  近日,我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昌吉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要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受理审核“州内通办”工作。据昌吉州民政局局长何明介绍,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受理审核“州内通办”后,昌吉州范围内村(居)民在申请办理低保过程中,不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具有昌吉州户籍的困难群众在常住地居住3年以上,可在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窗口就近申请办理低保,经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地按程序协同入户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审核确认后,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困难群众也可以请居住地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低保。

  州民政局局长何明表示:“通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异地协同办理,实施低保受理审核‘州内通办’,有利于低保扩围增效,使社会救助更及时、便捷。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县市民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低保受理审核‘州内通办’全覆盖工作。”

--> 2023-03-24 我州范围内村(居)民申请低保将不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1 1 昌吉日报 content_41976.html 1 低保救助受理审核“州内通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