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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人”变“罪人” 9名司机危险驾驶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李庭媛报道: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近日奇台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9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9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5000元至9000元不等。

  庭审中,法官依法向被告人释名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每一位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严肃而又温情的告诫被告人以案为戒,醉酒驾驶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摒弃侥幸心理,并以自己为教训告诫身边更多的人,时刻绷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

  在一番教育后,被告人纷纷表示:“法官,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酒后开车了。”“我现在非常后悔。”听到判决后,被告人懊悔不已。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此次的集中宣判,有利打击了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高发态势,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对酒后驾驶的社会危险性及醉驾入刑的认识和理解,起到较好震慑和教育作用,也是奇台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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