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因不戴头盔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3月31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94起,其中,不佩戴安全头盔71起。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从全市驾乘出行情况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未佩戴头盔的情况居多。
头盔是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保护头部、缓解冲撞受伤的重要保护装备,不佩戴或不能正确佩戴头盔骑乘摩托车是很危险的行为。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是对家人、家庭负责,更是在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方面树立了榜样。
文明出行,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小小的头盔,是大大的安全,也是文明交通进步的缩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一起守护文明城市,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