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 昌吉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0






在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中贡献民政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对民政工作作出系列安排部署,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征程上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高度重视,展现了新时代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州民政局党组自觉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党建引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工作,努力在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中践行初心使命、展现担当作为。

  领悟核心要义

  精准定位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深刻领悟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些论述,都对“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部门,民政工作都是政治工作”的丰富内涵进行了科学精准定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民政工作事关民心向背,是体现党和政府宗旨使命、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基础性工作,要自觉把民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安排,始终将做好民政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刻领悟民政工作的人民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以说,民政工作理念与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初心使命一脉相承、高度契合,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在民政领域的具体落实和生动实践。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理念,全力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工作职责,以民生保障的扎实成效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凝聚起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

  深刻领悟民政工作的社会属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这些都深刻阐释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的支撑作用、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和在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中的基石作用。只有持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深刻领悟民政工作的时代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这句话对民政工作的时代属性做了最新注解。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时期,民政工作虽然目标各有不同、内容各有侧重,但顺应时代潮流、满足人民期盼的宗旨使命始终未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民政部门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示新担当、体现新作为,就必须把民政工作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局下来谋划安排,才能更好发挥民生保障的兜底作用、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使民政工作始终与时代同发展、共进步。

  坚持学思践悟

  奋力推进新时代自治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格局,持续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N”多层次梯度式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方式,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举措,积极推行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低保州内通办和智慧救助等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构建州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效能,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实效。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社会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定期述职等制度,探索推行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会议制度,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等工作,完善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组织“五社联动”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支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社会服务。强化社会工作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乡镇(街道)社工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体系和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建设,畅通参与基层治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志愿服务等方面渠道,持续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统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打造“1+N”覆盖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多点城市互动智慧养老服务,以及乡镇牵头,村党支部、老年人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加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场所(敬老院)转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进程,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落实公益慈善激励扶持政策,稳妥开展行政区划工作,倡导婚育新风,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完善民政事业基层基础。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19省市对口援疆等有利契机,加强与上级民政等部门、援疆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突出项目建设和谋划能力,及时调整完善“十四五”民政项目储备库,着力构建覆盖全面、体系健全、结构合理、梯次配置的民政项目库,打牢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统筹各级彩票公益金、政府配套资金、援疆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落实民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项目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科学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建设以智慧救助、儿童福利院、救助站为引领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工站为依托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各类社会福利园区、养老院、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大院、助餐点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为重点的社会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强化党建引领

  为推动自治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部门,民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职责定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各级民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上,体现在推动自治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利用日常教育、集中轮训、外出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在全州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民政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教育,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健全完善全州民政系统党的组织领导体系,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定期开展民政系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化“五个好”党支部、“四个合格”党员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效覆盖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等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思想不动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廉政谈话等措施落实。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州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区、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抵制纠正各类损害困难群众利益、伤害弱势群体感情的言行。强化中央、区、州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在全州民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自觉把建设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各级民政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坚持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落实中选拔使用干部,重视在“访惠聚”驻村(社区)、基层挂职锻炼等工作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和女干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基层民政干部关心关爱、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州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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