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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高云哲报道:4月26日,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主持会议,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拉提·包开、李向东、多力坤·艾沙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自治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州自然资源局和金融办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州公安局局长和州财政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行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接受马国强辞去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许可对昌吉州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裴绍晖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前召开了州、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区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创新开展2023年人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前还举办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法制讲座。

  副州长周小华、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红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和州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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