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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政府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发展合作协议

曾艳阳见证签约

  

  本报讯 记者孙学良报道:6月14日上午,昌吉州人民政府与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发展合作协议。昌吉州党委书记曾艳阳见证签约。

  昌吉州党委副书记、代州长郑敏代表昌吉州人民政府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发展合作协议。

  签约座谈会上,曾艳阳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一直以来为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支持与帮助,为昌吉州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电力保障表示感谢。他表示,当前,昌吉州正全力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希望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更大力度支持昌吉州新能源项目建设,在发展政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上加大对昌吉州支持力度,希望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双方相互支持、密切协作,为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和服务保障。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司为国表示,感谢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给予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昌吉州发展势头强劲、资源禀赋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为双方合作带来了新机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将认真履行协议内容,进一步深化双方战略合作重点,推动双方合作落地见效,为昌吉州高质量发展作出电力贡献。

  根据协议,昌吉州人民政府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将围绕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结合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大电网投资建设力度,满足产业项目及民生改善用电需求,推动能源向清洁绿色转型,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打造新疆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昌吉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张建军,州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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