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茜、通讯员杨茗茹报道:7月31日,记者从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昌吉州为100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减排方案,2023-2025年计划实施372个减排项目,预计总投资49.1亿元。
“‘乌—昌—石’区域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治理要求,倒逼企业不断加大环保设施投入,走绿色发展之路。”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东说。今年4月,该企业确定了8项提标改造措施,计划在3年内投资2.112亿元进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其中,今年要完成51.58%的减排比例。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制定了大气污染物减排“一企一策”实施目标,计划3年内减排各项污染物1094吨,减排比例为50.2%。
据介绍,我州2023年共实施减排项目262个,预计投资27亿元,目前已完成118个项目,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2024年全州计划实施减排项目82个,预计投资20.42亿元;2025年计划实施减排项目28个,预计投资1.68亿元。到2025年底,昌吉州“乌—昌—石”区域66家企业,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4项污染物预计减排12065吨,较2022年排放将减少46.66%。
据了解,“乌—昌—石”区域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沙湾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十二师,是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12月-2023年2月,该区域重污染天数比例达31.7%。为了整治“顽疾”,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定为今年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
昌吉州位于“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为积极改善空气质量,昌吉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讨论,坚持兵地联动,聚焦工矿企业、散煤用户和交通运输“三大重点污染源”,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方案,强力推进该区域大气环境治理。
“昌吉州帮扶指导区域内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污染治理减排‘一企一策’方案,明确了污染减排目标、治理举措、完成时限,确保冬季采暖期减排成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马鸿铭介绍,“昌吉州积极推进企业申请中央资金,根据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共梳理符合申请中央资金项目21个,涉及总投资6.4亿元。其中,‘一企一策’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0个,涉及金额4.3亿元。同时,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团队就‘一企一策’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提出优化建议,及时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