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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获评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地州

  

  本报讯 记者朱丽君、通讯员丁立报道:经过自治区核查、专家组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示范县的通知》,昌吉州被命名为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地州市。

  近年来,昌吉州坚持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标准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在全疆率先推广使用“四好农村路”智慧监管平台,形成“轨迹化巡查、可视化反馈、定点式养护”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2022年,昌吉州新改建农村公路739公里、完成投资7.88亿元,投入养护资金9354万元,全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实现全覆盖。同时,昌吉州深入推进路长制,配备各级路长834名、护路员1580名,年均巡查农村公路近10万公里。全州设置495条农村客运班线,配置营运客车1783辆、公交车56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68辆,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统筹建设111个县乡客运站场、637个农村客运招呼站点,引进超市、餐饮、汽修等多元经营,拓展“以商养站”运营模式,凸显农村公路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深耕智能仓储,已建设运营8个辐射337个行政村的物流园,引进培育13家快递物流企业,快递进村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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