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瑞瑞报道:8月25日,昌吉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经过救助达到放归条件的47只野生动物放归自然。
据了解,这是昌吉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今年开展的第3次野生动物放归自然活动。此次放飞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黑鸢6只、红隼13只、棕尾鵟9只、苍鹰6只、猫头鹰6只、白鹭2只、池鹭1只;放飞的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沙鸡1只、普通秋沙鸭1只、红嘴鸥1只、环劲雉鸡1只。
截至目前,昌吉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救助野生动物5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隼、鸮、雀鹰、池鹭、苍鹰等,“三有”野生动物有斑鸠、环颈雉鸡、灰雁、杜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