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 昌吉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0






人才政策

(摘登)

  

  15.问:什么是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答:“博新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其旨在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人选者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31周岁以下。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入选者需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16.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是什么?

  答:适用于各类留学人员,重点是回国的留学人员。资助经费分以下五类:(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20万元人民币。(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10万元人民币。(3)项目启动资助,额度为2万元—5万元人民币。(4)为国服务活动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5)小额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确定。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17.问:自治区博士后资助有哪些?

  答: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在站或出站3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扶持经费8万元,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普通资助每人每次资助3万元,特别资助每人每次资助8万元。

  18.问:昌吉州对博士后工作有哪些政策?

  答:州党委、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由州财政产业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启动经费40万元;对进入我州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由州财政产业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20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研究和进站博士生活资助,进站博士工作期满后愿留昌工作且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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