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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纠正骑行陋习 倡导安全出行

  9月14日,昌吉市天山路,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橹帮助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本报记者 阿依加玛丽·列提甫 摄

  

  本报讯 记者阿依加玛丽·列提甫、通讯员杨超报道: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规范骑行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率,9月13日起,昌吉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州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9月14日11时35分,记者在昌吉市天山路看到,不到15分钟时间,就有20多辆电动车骑乘人员存在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师傅,您后面坐着的孩子也要戴安全头盔,这样才安全!”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橹边说边帮助市民钱女士的孩子戴好安全头盔。

  杨橹介绍,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正确佩戴的安全头盔可以化解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记者注意到,整治现场还有一部分骑乘人员佩戴的安全头盔不合规。民警现场讲解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和步骤,让骑乘人员认识到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性,还为部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免费赠送了安全头盔,提醒广大骑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整治期间,我们主要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同时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做好‘护学岗’工作,加强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秩序管理。”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康明哲说。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昌吉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学校、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通行较集中的路口路段作为重点区域,针对无牌无证、改装拼装、逆向行驶、“飙车炸街”、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宣传+整治”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整治,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昌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超员、不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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