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 昌吉日报社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65-0010






9月20日起,乌市、巴州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视频快处”

  

  为进一步提高轻微交通事故处置效率,便利事故当事人理赔维修,减少群众事故处理成本,缓解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以及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自2023年9月20日起,乌鲁木齐市、巴州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新疆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模块进行视频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拨打110或122电话报警后,由接处警中心引导使用事故视频快处。

  事故处理过程中由接警人员负责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和引导撤离,无需等待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快速定责,从而实现快速撤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轻微事故视频快处范围:

  适用区域:乌鲁木齐市区、巴州地区。

  适用时间:周一至周日夏季10:00—20:00 ,冬季10:00—19:00;此段时间以外的财产损失及人员轻微伤事故仍按原接警处理方式处理。

  适用类型: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仅造成车辆和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三)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他方财产损失,有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不适用于“轻微事故视频快处”的情况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其他需民警现场处置的情形。

  轻微事故视频快处的优点

  事故视频快处同以往事故快速处理模式相比:

  使用简单快捷。当事人只需点击【事故视频快处】现场报警,几分钟可以完成处理,省去现场等待民警出警或者线下跑腿处理。

  处理公开公正。通过视频与接警人员“线上见面”,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视频远程完成,更利于当事人打消顾虑、快速撤离现场。

  保障安全畅通。通过视频在线快速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可以防范因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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