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晓芳、通讯员黄晓霞报道:中秋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买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包装适度的月饼,9月15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州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查+抽检”的方式,对月饼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
当天下午,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新疆喜多粒食品有限公司,深入月饼生产车间、包装间、成品仓库等场所,针对生产环境卫生、生产操作流程、进货查验记录、标签标识、产品包装、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并提醒生产单位切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止问题月饼流入市场。
随后,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超市、昌吉市华洋三好超市华洋广场店,询问各类月饼的价格及销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度包装月饼、混合销售、未明码标价、虚标原价等违法行为。
今年9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限制月饼过度包装,在该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有明确规定。
“月饼是否被过度包装是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之一。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或包装成本过高都属于过度包装,新国标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通过‘一看、二问、三算’,就能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一科科长刘浩介绍,按照新标准要求,月饼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售价100元以内的月饼,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外,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售价的20%,售价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不超过售价的15%。同时,该标准要求减少月饼包装盒中不必要的空隙,避免“盒大饼小”;降低包装成本,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此外,月饼不应与红酒、茶叶、刀叉等其他产品混装。
当天,州市场监管局还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上述企业生产经营的月饼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
“我们将持续开展中秋期间月饼市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此外,消费者应该到正规的商超、糕点店购买月饼,购买时检查月饼包装是否完好,注意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签标识等,主动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如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存在过度包装商品、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刘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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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商品是否被过度包装?
据介绍,新国标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通过“一看、二问、三算”,就能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装是否超过了三层,其他类食品及化妆品包装是否超过了四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一个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新国标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明确网兜、抽屉式包装等算作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等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明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计入包装体积;茶叶一般不属于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不能放大2倍。
包装成本过大也属于过度包装。根据第1号修改单,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15%。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