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茜、通讯员丁菲报道: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7—9月)和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榜单中,昌吉州位列第九。这次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充分展示了昌吉州环境治理的成果,严格执行“水十条”管理的成效。
新疆有4地进入前30位,数量上仅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4地分别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3位、吐鲁番市第5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第9位、哈密市第30位。值得注意的是,昌吉州设有国控考核断面的6条河流中5条水质达到优,分别为三屯河、呼图壁河、头屯河、开垦河和玛纳斯河。
近年来,昌吉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目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立足全州水资源和水环境实际,在扎实推进节水、蓄水、调水、增水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坚定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水资源配置水平和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1-9月,昌吉州国控断面水质类别达到Ι类水质占比83%,同比上升16.7%,Ⅱ类水质占比17%,全州水环境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