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小芳 通讯员 霍延磊
“刘书记,你快来评评理,他明明就不对……”近日,在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明苑社区调解室,两位居民你一言我一语,向调解员刘永安诉说着自己的苦衷。刘永安根据双方叙述的情况作出分析,耐心细致为居民调解,很快两人就达成了和解。
今年62岁的刘永安是明苑社区环宇新天地第二网格党支部书记,也是社区的一名调解员。1981年,他应征入伍。1986年退伍后,他先后从事过警察、企业法务等工作。退休前,刘永安一直从事单位的法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
2020年,明苑社区在辖区牵头成立了人民调解室,并将其命名为“永安工作调解室”,专门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刘永安作为调解室的核心成员之一,为居民化解了不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调解矛盾纠纷的“暖心人”。
今年2月,与刘永安同住一个小区的居民找到他,称其亲戚的儿子王某明(化名)在工作中因工伤过世,用人单位只愿赔付对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0余万元,其家属在赔偿金额上与用人单位产生了较大分歧,一时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寻求亲戚帮忙。
刘永安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查阅赔偿相关的法律依据,详细地向王某明家属及企业相关负责人讲解了赔付金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刘永安计算出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赡养父母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124万余元赔付金额,让双方将这笔计算后的费用依据拿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确定。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王某明的家属也顺利拿到了124万余元的赔付金。
今年7月,与刘永安同住一小区的居民小杰(化名)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慕名找到刘永安,希望能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一年前,小杰在一家公司入职时,与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注明如果在合同期内辞职,需向公司赔付10万元违约金。由于小杰的工作疏忽,不小心弄丢了公司一批价值3万元的货物,他便向公司提出辞职,该公司表示需要赔付10万元的违约金,情急之下,小杰向刘永安求助。
刘永安了解事情经过后,经过仔细阅读合同,发现小杰并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离职时已满合同约定期限,无需向企业支付违约金。但因弄丢公司货物,确实需要按照货物价格如数赔偿货款,小杰听了刘永安的分析,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在刘永安的帮助下,小杰联系公司,表示自己并没有违约,最终只赔付了丢失货款的费用。
前不久,刘永安在走访中了解到,小区两户居民经常因为一些琐碎之事闹矛盾,邻里之间产生了嫌隙,楼下的居民向社区投诉楼上的居民,称其家中总是发出声响,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楼上居民也十分委屈。
为尽快帮助居民解决矛盾,刘永安与社区干部先后到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并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明确双方的诉求和过错,经过进一步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邻里关系也恢复正常。
调解工作虽是一份“苦差事”,但刘永安却乐在其中。他说:“虽然现在我退休了,但是我仍希望能在社区继续发挥余热,尽我所能为居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咨询,充实我的生活,实现我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