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冬云报道:今年以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11个中心法庭和两个巡回法庭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人民法庭为支点,推进诉源治理纵深发展。1月至10月,昌吉州辖区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6915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2937件;诉讼案件4268件,扣除财产保全等程序性案件631件,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3637件。
滋泥泉子法庭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落实“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法庭与镇派出所、司法所对接调解机制”;大西渠法庭坚持构建“法庭+”多元解纷模式,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员初调、联动部门同步跟进、法官指导把关的工作模式;五彩湾法庭开创“共享法庭+诉源治理+企业法务”新做法,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在线进行远程调解、庭审、诉讼咨询等……
人民法庭处于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眼下,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已有法庭建设规范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要点〉细化措施》《昌吉州人民法院深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二十项措施》,指导人民法庭融入社会基层治理,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向基层延伸。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庭庭长赵瑞表示,昌吉州两级法院正逐步转变以传统的执法办案为主要职责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基层法庭也要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强化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对接,汇聚多元解纷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基层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要常态化帮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提升纠纷化解能力。要充分运用好“司法确认适用率”和“万人起诉率”两个抓手,对人民调解组织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要做到应确认尽确认,实现人民法庭辖区乡镇“万人起诉率”要低于县市“万人起诉率”平均值,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