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新军报道:“感谢法官,这么快就解决了纠纷,还没花一分钱。”11月22日,昌吉市民崔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昌吉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法官手里,以表感谢。
10月19日晚,崔某接到小区物业公司的通知,因楼上住户水管断裂,其在昌吉市建国路某小区的房屋漏水。崔某立即赶回家中,开门一看,屋内已经成了“水帘洞”,地上积水达10厘米以上,所有屋顶、墙面、地面、家具及衣物等生活用品均泡在水里,受损严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邻居、楼上租户纷纷前来帮忙清扫积水,转移财产。
漏水事故发生后,崔某联系楼上邻居宋某及租户、警务站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负责人等人一同查看现场,并协商赔偿事宜。宋某认为,自己已将房屋出租给租户张某夫妻,谁使用房屋谁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夫妻则认为,是水管断裂,并不是自己主观造成的,损失应由房主承担。协商未果后,崔某无奈将宋某、张某夫妻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7万余元。
案件分流至“和合昌吉”法务中心昌吉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矛盾焦点,决定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官首先向宋某、张某夫妻释明漏水给崔某造成的损失理应赔偿,后又给崔某讲明如果进入审判程序,需通过鉴定方式评估损失,会导致诉讼成本增加,耗时又费力。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崔某和张某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即张某当即支付2万元给崔某,剩余2.5万元在12月31日前付清,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