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薇、通讯员叶美报道:近日,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评价结果,昌吉州在全疆14个地、州、市中获评“优秀”。
2023年,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3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评工作,采取州市自评、区级考评、综合评判等方式,对全疆14个地、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昌吉州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疆排名第3位。
2023年全州林草系统成绩喜人:玛纳斯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博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称号,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获第三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最佳组织奖……
据了解,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昌吉州不断创新、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设立四级林长1937名,实现了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昌吉州划定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压实各方责任,实现了各级林长都有“责任田”。
林长组织有体系。昌吉州出台会议、信息报送等10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制定《昌吉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试行)》和森林火情火警火灾报告管理、宣传、巡护工作考核等10项防火制度,建立“林长+互联网”“林长+”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有效衔接,形成依法管绿护绿工作合力。
林长制度有保障。昌吉州以林长制为抓手,各级林长实行分级包联,整合优化341名专业管护员,451名专职护林员,364名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化消防突击队等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压实管护责任,逐步构建“一长多员”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巡山护林更“智慧”。昌吉州一方面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整合自然保护地管理监控系统,建立昌吉州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另一方面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和林长巡护系统,实现人员管理和资源管理“一张图”。
“林长+”助推绿色经济发展。昌吉州大力发展林果、苗木、文旅等产业,引领本地特色产业良性循环发展,推动林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全州林草系统将以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为重点,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昌吉州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副主任甘寿春表示 。